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郝娜娜,郑想,胡金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02民初2334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金平:本院受理原告郝娜娜诉被告郑想、胡金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23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