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吕庆红,江东林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江东林:本院受理原告吕庆红诉被告江东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2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本院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