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凯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凤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高新区新东开发中心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冀08民初59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凯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承德高新区新东开发中心诉凯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凤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民初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9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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