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于鹏,王超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超:本院受理于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焦庄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