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亮,杨爱国,李作阁, 秦皇岛众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3执异58号 |
案由 |
其他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爱国、李作阁:本院受理申请人张亮与被执行人秦皇岛众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杨爱国、李作阁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3执异58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