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雪梅,谢小刚,张剑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冀02执恢27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雪梅:本院执行的谢小刚、张剑与张雪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张雪梅送达文书无人签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执恢27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