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静雨,李志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8民初2400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志新:本院受理的原告赵静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208民初2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S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