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俊峰,高晶,浦天伟,全雨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冀0225民初2573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晶、浦天伟、全雨春:本院受理原告赵俊峰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就(2021)冀0225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请求:1、请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1)冀0225民初2573号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