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文策,王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83民初365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静:本院对刘文策诉王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83民初3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