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薛宁宁,尹子鑫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
内容
薛宁宁:本院受理尹子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给付原告借款48082.98及利息等)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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