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红花,张立中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立中:本院受理原告王红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