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户玉栋,郭军,赵英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冀0927民再8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军: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户玉栋与原审被告赵英南、郭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审原告户玉栋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927民再8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