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京水,马宁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2)冀0627民初304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人民法院
内容
马宁:原告王京水与被告马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627民初30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负担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负担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的主要内容:被告马宁给付原告王京水劳务工资48000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被告马宁负担。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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