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艳铃, 河北琨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冀03知民初123号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琨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的原告孙艳铃诉你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3知民初123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起第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4时00分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