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婷婷,路玉喜,邵小平,刘继盼,于文强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文强:本院受理徐婷婷、路玉喜、邵小平、刘继盼诉于文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阜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