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飞,王彦凯,岳少锋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1民终4538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岳少锋:本院受理上诉人赵飞与被上诉人王彦凯、岳少锋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一案,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民终45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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