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秦雪霞, 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人民法院
内容
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秦雪霞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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