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明辰,朱登才,胡月菊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民终470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登才、胡月菊: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明辰、被上诉人朱登才、胡月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以(2021)冀05民终4708号民事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人民法院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5民终470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