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潘凤仙,孙瑞龙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法院
内容
孙瑞龙:本院受理原告潘凤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