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军山,甄志会,王建玲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估字第1018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甄志会、王建玲:本院受理的杨军山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河北天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21)估字第1018号涉案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补充说明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不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