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淑梅,李桂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72民初119号 |
案由 |
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大连海事法院 |
内容 |
李桂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淑梅诉被告李桂东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72民初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