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立伟,胡艳敏,刘德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民终76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艳敏:本院受理原告范立伟诉被告刘德建、胡艳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代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民终7678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要内容:本案按上诉人刘德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