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谢京印,宋海波,杨海丽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人民法院
内容
宋海波、杨海丽本院受理原告谢京印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曲周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