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壮明,景永胜,刘怡琳, 河北高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105民初195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高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景永胜、刘怡琳:本院受理原告董壮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195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