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勇,韩铁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葫芦岛市开心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勇、韩铁会、葫芦岛市开心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告于勇、韩铁会、葫芦岛市开心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本院通过直接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你送达(2021)辽0202民初3485导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于勇、葫芦岛市开心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80569.56元及截至2021年3月19日的罚息1313003.23元,并继续支付罚息:2、被告韩铁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