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喜风,元军,大连金誉商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内容
元军、大连金誉商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喜风与被告元军、大连金誉商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22日13时10分在本院20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