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长亮,赵春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春华:本院受理原告杨长亮诉被告赵春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外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