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洪伟,刘永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冀0682民初5775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永杰:本院受理原告吕洪伟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682民初577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