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振通,冯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33073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与宋振通、冯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将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公告期届满。拍卖日期为2022年04月10日10时起至2022年0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拍卖标的物:宋振通名下位千大厂回族自治县康德名居住宅小区3号楼1单元503号房屋(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33073号)。房屋面积:97.88平方米。起拍价:750000元。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pm)。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情况的,请与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