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树声,刘永琴,乔国锋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乔国锋:本院受理原告陈树声、刘永琴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棋盘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