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敏,贾世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世宏:本院受理原告张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归还欠张敏的9400元钱。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