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以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极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02民初725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以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极支公司与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21)冀0102民初72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