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尹洪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91民初1731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洪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91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