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学军,张敏,孙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83民初26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敏、孙翛: 本院受理原告李学军诉被告张敏、追加被告孙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83民初2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级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