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亚琦,万春缘,李连胜,王敬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连胜、王敬: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亚琦与被执行人万春缘、李连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唐山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李连胜名下下坐落于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光明景苑1楼1门901号房产进行评估,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唐永正报字[2021]第F033号评估报告(房产评估价格218.66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