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聂玉明, 承德大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德中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民终1305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上诉人承德中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聂玉明、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承德大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8民终1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