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甘振华,王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冀0205民初6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芳:本院受理的原告甘振华诉被告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甘振华就(2021)冀0205民初6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