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春来,李小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小平:原告张春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