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建,何彬,熊金强,郑立生, 廊坊市泰铭金属涂装材料有限公司 ,唐山市丰润区三源铝制品加工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山市丰润区三源铝制品加工厂、崔建、何彬(追加)、熊金强(追加)、郑立生(追加):本院受理原告廊坊市泰铭金属涂装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山市丰润区三源铝制品加工厂、崔建、何彬(追加)、熊金强(追加)、郑立生(追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