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杜凤兰,赵静舒,王树欣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205民初517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静舒、王树欣:本院受理原告杜凤兰诉被告赵静舒、王树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05民初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