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超,李明,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04执异18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蔡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4执异18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