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璐,胡晨燕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内容
胡晨燕:本院受理原告王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送达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