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立新,吴玉江,王景华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玉江: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田立新与你、被申请人王景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