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苏勇,王飞,孟光利, 宁夏汇峰建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青0104民初5351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飞:本院受理的(2021)青0104民初5351号原告李苏勇诉被告宁夏汇峰建设有限公司、王飞、孟光利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4民初5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彭家寨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