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杰,李聚轻,孟妞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聚轻、孟妞: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杰与被告李聚轻、孟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1日9时在本院2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