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曲荣海,孟莉,金波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孟莉、金波:本院受理原告曲荣海与被告孟莉、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2022年2月21日08时40分在本院315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