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存荣, 怀来奥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来县支行 ,怀来泰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730民初114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存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来县支行与被告张存荣、怀来奥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怀来泰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730民初1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