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科,张跃,林顺德,徐海容,范启军,郭伟, 河北瀚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赤城县泰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张家口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瀚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海容、范启军、郭伟: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家口市赤城县泰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赵科、张跃、林顺德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北瀚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徐海容、范启军、郭伟借款合同纠纷,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督促履行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7日内到本院执行局联系办理相关法律手续,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