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霍刚,王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708民初164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霍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708民初16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