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艳侠,赵玉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28民初247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玉军:本院受理原告孙艳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冀0828民初24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四合永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